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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制規則 (規則內容以秩序冊為準)

 

羽球團體

Badminton (Mixed team)

體保生不得參賽,體資生僅能打男單,男女亦同

場地:體育館羽球場,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基隆。

每場檢錄人數:混雙、男單、男雙、女單、女雙。

用球:預賽 :  RSL NO.5。複賽 :  YY AS-20。

獎品:

冠軍: 冠軍獎盃,6筒RSL NO.5,2筒YY AS-20 。

亞軍: 亞軍獎盃,4筒RSL NO.5,1筒YY AS-20 。

季軍: 季軍獎盃,1筒RSL NO.5,1筒YY AS-20 。

殿軍: 殿軍獎盃

賽制:

a. 採團體賽制。每一場比賽共五局(點),其順序按照世界羽球聯盟世界羽球混合團體錦標賽(蘇迪曼盃)排點順序,為混雙、男單、男雙、女單、女雙,順序不可更改。 一場比賽中,女生僅可兼  1  點(一位女生至多打  2  點),但不限制幾位女生兼點,可兼男點或女點。男生不可兼點。  

b. 預賽採各校系B組(年級較小隊伍)外卡小組循環制分三組,每組前二晉級會內賽,各校系A組直接取得會內賽資格。A隊分六組加上會外賽晉級的六隊各分散其中一組,各分組前二取共12隊晉級複賽。比賽採21分壹局(點)決勝制(11分交換場地),20 平分時要有一方連得兩分獲勝一局(點) ,29 平分時由先得到 30 分的一方獲勝該局(點)。預賽每局(點)需打完,取得三局(點)以上者為獲勝。

c. 複賽採雙敗淘汰制。採 21 分壹局(點)決勝制,20 平分時要有一方連得兩分獲勝該局(點),29 平分時由先得到 30 分的一方獲勝該局(點)。先取得 3局(點)之隊伍即為獲勝,剩餘局(點)數無須打完。

d. 若一方棄賽,預賽比數以  5:0  紀錄;複賽、決賽以  3:0  紀錄;每點皆為  21:0  。 預賽循環賽成績計算方式:先比總勝局(點)數,再比各局(點)加總之總分,若皆相同則公開抽籤決定。空點可排任何一點,比數以0:21計。

e. 球權由每場的裁判,將球放置於球網上,使其自由落下,依照球尖端指的方向的那方決定發球或場地,另一方則可選擇另為一項。複賽每一場的第二、三局(點),由上一局(點)的勝方先發球。 每局(點)至多暫停一次(30秒)。每局(點)結束後由每場裁判自行決定是否更換新球。

f. 除本文所特別提及,皆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二十一分羽球規則。

其他:

A. 對球員身份有疑議時必須於比賽開始前至第二天比賽結束前向大會提出,經檢查身份證或駕照證件後,如有不符者則判定該隊棄權,並依照大會規定處理。

B. 為了使賽程順利進行,場地方面,主辦單位將視情形調整或拆局(點)比賽。

C. 選手請務必穿著運動服裝及羽球鞋,不符合資格者不得出賽。

D. 若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公佈實施之。

 

R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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